2019年10月衛生行政處罰案件公示二
2019-10-25 09:50 來源: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 字號: 大 中 小 閱讀:{{ pvCount }} 次
序號 | 處罰日期 |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 執法依據 | 案件名稱 | 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| 處罰事由 | 做出處罰決定的部門 | 處罰結果 | 救濟渠道 | 公示期限 |
1 | 2019年10月21日 | 明衛消罰〔2019〕8號 | 《 消毒管理辦法》第四十一條 | 三明東南眼科醫院有限公司未執行國家標準和規定案 | 91350400MA34ADJE14 | 未執行國家標準和規定 | 三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| 罰款人民幣3000元整 | 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6個月內向梅列區人民法院起訴 | 一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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